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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章程
时间: 2020-08-11

第一章 总则
第二条 专家委员会的宗旨是:围绕协会中心工作,为公安业务工作、为安防行业发展、为行业企业和用户提供专业技术服务。
第三条 专家委员会的指导思想是:贯彻政府相关法规政策,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,尊重科学、尊重人才,坚持理论、技术、制度、管理创新,发挥人才和专业优势,引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可持续发展。
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C座1401。
第二章 工作任务
第五条 协助协会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,制订行业发展方针、政策和相关措施。
第六条 受主管部门和协会的委托,组织专家开展课题研究,以及相关管理、技术文件的起草工作。
第七条 经主管部门授权或技术机构邀请,组织专家参与、配合相关的标准化、检测、认证等专业技术服务工作。
第八条 配合协会开展国内外专业技术合作与交流,拓展交流渠道,跟踪前沿技术动态,引进先进智力,提高行业创新能力。
第九条 根据行业企业、用户及有关机构、社团的申请或委托,推荐专家参与研发、评价、推广、普及、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服务。同时,应制定管理流程文件,规范推荐专家服务工作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十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由专家和从专家中产生的委员组成。
第十一条 专家委员会聘请名誉主任委员和顾问。
第十二条 专家委员会的组织机构由委员会和专业组组成。
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,副主任委员3-5人。
专家委员会下设秘书处,负责处理日常工作。秘书处由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和秘书组成。
专家委员会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,依据分类指导、对口服务的原则,按相关专业技术领域设置若干个专业组。专业组正副组长在专家中产生。
必要时,可选派专家组成专项工作组,承办专项事务。